來源:發布時間:2017年11月09日
中小企業“陽光融資寶”指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無法通過財務獲取借款人信息而采取的信息采集、客戶調查、民主評議、第三方評議、貸款定價、社會公示、授信審批、客戶用信、貸后管理、實行年檢等本行信貸業務操作流程和信貸服務承諾等全部置于社會公眾和本行內部有效監督之下,實施并推行“陽光信貸”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