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時間:2017年11月09日
單位協定存款是存款單位與本行簽訂《協定存款協議書》,約定期限、商定結算賬戶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為協定存款,基本存款額度內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協定存款按人民銀行規定的上浮利率計付利息的一種存款方式。本產品兼具流動性和收益性,可使存款單位在保證日常收支資金往來需要的同時獲得較高的收益。